關於所謂「#兩岸和平協議」,一個比喻: 為了讓隔壁的流氓少打你兩拳,你把你家的房子都過戶給了他,還把流氓認做乾爹。 簽了字墨水都還沒乾,流氓立刻動手搬空你的家產;再過幾天,流氓又開始揍你。警察想插手,流氓說「我不是在打人,我是在保護我家的兔崽子」。 你說你,想要逃,偏偏註定要落腳;情滅了,愛熄了,剩下「歷史文件」要不要? Tags: 8 comments 117 likes 10 shares Share this: 蕪菁雜誌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一起努力實現更好的台灣 75332 followers 67301 likes View all posts